酿酒场

……她因喝了一杯甜茶而异常兴奋。

克拉格掐灭香烟,扑向了打字机。

他已经一个月零3天没能写出任何文字了,不论是烂俗的情爱小说,还是腥辣刻薄的政治批评,他屁也没能写出来。他一边心想着白炽灯太闪亮,鸽子又不识趣,一边在打字机上打下第一句:

“丽玛那只粗略地涂了红色指甲油的足懒洋洋地搭在酒红色的旧沙发椅背上,她对男人...”他只打到了这里,然后就停下了。下一秒,他伸出一只手来,缓缓地把这张纸撕得粉碎。黄色的纸碎屑纷扬,让他想起那些易灭的红黄色烟头。对,他想,她确实是涂了红色的指甲油。当然,她不叫丽玛,克拉格用短短的胡子下的薄嘴唇做出口型,无声地用唇抚摸那个名字:“爱丽。”他在下一秒觉得一阵反胃,狠狠地朝水泥地上他那肮脏的棕灰地毯吐上一口唾沫。他妈的,他心想,我不要写那个女人,尽管她如一朵蜡制玫瑰般美丽,但是蜡做的毒刺也同样致命。雨击打在绿色塑料棚上,听起来像他的打字声。

克拉格最终在打字机上打下第一句话:

约翰逊掐灭香烟,扑向了打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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